建工修复(30095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会议规则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8] - 会议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不受限[8] - 专门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 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8] 决策要求 - 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特定事项经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应经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5] 其他规定 - 不能出席的独立董事应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9]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5年[17]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