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架构与制度调整 - 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3] - 设立管理ESG事务和合规管理的专门委员会[5] - 变更“战略委员会”名称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增加ESG管理及合规管理职责[5] - 修订原章程中“总经理”为“经理”,“副总经理”为“副经理”[5] - 新制定《合规管理办法》等4项制度[40]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1项修订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19项修订或制定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1] - 拟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42] 经营范围变更 - 变更经营范围,增加园林绿化相关业务[4] - 一般项目新增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等,许可项目无变化[8] 股东与股权相关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9] - 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需提供书面文件,经核实后提供[10]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相关规定及股东权利[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违规致损情况提起诉讼[11] - 公司股东相关责任与义务规定[12][13] - 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决定其报酬事项[13] - 董事会可被授权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4] 担保与财务资助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同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的规定[14][15]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党委相关 - 公司党委会、纪委会每届任期为5年,可连选连任[20] - 公司党委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22] - 公司党委设立办公室等党的工作机构[21] - 党群工作人员应与企业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同考核、同待遇、同奖惩[21] 董事相关 - 董事辞任相关规定[24]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解任需赔偿[24] - 董事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责任规定[2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2] - 股利(或股份)派发相关规定[33] - 利润分配预案及政策调整的审议通过条件[33][34]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36] - 公司作出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的通知与公告规定[36][3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相关规定[37]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5年[19] - 股东会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条件[19]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8] - 清算组通知债权人与公告规定[38] - 修订制度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9,41,42]
建工修复(300958)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基本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