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300480) -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与提名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6]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在年度董事会前[16] - 原则上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全体同意可豁免[16] - 过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考评与选聘 - 考评董事及高管,需相关人员提交述职和自评报告[13] - 选聘新董事和高管,选举或聘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3] 薪酬方案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其他规定 - 董事长确定提名董事会秘书等应尊重建议或沟通后审议[10] - 细则依相关规定执行,抵触以国家规定为准并修订[23]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3] 资料范围 - 资料包含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经营目标[24] - 包含定期报告、临时报告[24] - 包含财务报表[24] - 包含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及记录[24] - 包含各项管理制度[24] - 委员可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