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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力科技(300480) -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
光力科技光力科技(SZ:300480)2025-09-22 10: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6月9日核准首次发行2300万股,7月2日在深交所上市[12] - 公司注册资本为352,829,602元[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52,829,602股,均为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37][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4][5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11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17]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167][17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董事会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通过,股东会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0][171]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提前30天通知[179][18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88][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