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52,829,602股,均为普通股[1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6] 公司变更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 - 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由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为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 - 公司宗旨变更为坚持“无业可守、创新图强”,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半导体和工业智能化装备研发制造企业[3] 交易与担保 -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2] - 公司发生财务资助行为,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3]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4]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17]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35]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35] - 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7] 财务与利润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47]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48] -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需征得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且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49]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53]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53]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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