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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生物(30013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晨光生物晨光生物(SZ:300138)2025-09-22 10:1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4] - 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一名为公司业务所在行业专家[4] 董事会权限 - 对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决策有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限制[6][7] - 对特定金额对外捐赠事项有审批权限[8] - 对特定关联交易有审批权限[8]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1]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等多项职权[11]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职[13] 董事会秘书 - 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秘书兼任证券事务部负责人并保管印章[14]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21]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1,2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4] - 特定人员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27] - 证券事务部按规定转交提议和发会议通知[28][30]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3]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38] - 不同事项决议通过条件不同[39]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45]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45][46]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