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审议标准 - 对外投资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对外投资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对外投资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对外投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对外投资产生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资产购买规定 - 公司购买资产一年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对外投资披露标准 - 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披露[10] - 对外投资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11] - 对外投资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11] - 对外投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11] 投资管理措施 - 公司年末对投资项目全面检查,定期盘点投资资产[19] - 有价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操作且人员分离[19] - 对外投资管理部门对项目全过程监督并汇报情况,预算调整需审批[19] 监督机制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投资决策、实施及收益等事项[20][23] - 公司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项目进展和效益,追究未达标责任人[21][23] 运营参与与清算 - 公司向投资企业派出人员参与运营决策,派出人员需汇报和述职[21] - 被投资企业终止时公司参与清算,做好评估减少损失[21] 投资转让 - 四种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转让按规定办理[21]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子公司报送信息[21] 违规处理 - 违规投资人员承担连带责任,怠于履职者处分并赔偿[25]
晨光生物(30013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