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9]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2]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15] -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或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提前泄漏或交易异常波动需报告相关财务数据[16]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时需报告[18]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预计达到三个月以上需报告[18] 报告时间要求 - 报告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的一个工作日以内向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情况[24] - 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者过户的,应及时报告相关情况,并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24] 关联方认定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属于关联方[31] - 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未来12个月内符合关联方情形的需认定为关联方[31]
晨光生物(30013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