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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航空(60388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吉祥航空吉祥航空(SH:603885)2025-09-22 10:00

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短期持有不超一年且可随时变现,长期投资超一年、不可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3] 决策标准 - 对外投资达一定标准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对外投资达更高标准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9] - 特定情况对外投资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但仍需信息披露[9] - 重大资产重组需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0] 计算原则 - 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0] - 对外投资涉及股权按公司所持标的公司股权变动比例计算财务指标[11] - 对外投资相关安排涉及条件确定金额,以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11] - 分期实施对外投资以协议约定全部金额为标准适用规定[11] 限制规定 -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13] 决策机构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各自在权限范围内决策[15] 短期投资 - 短期投资由财务部预选投资机会和对象并编制计划,按审批程序实施[19] - 证券和衍生产品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操作且人员分离[19] - 公司应针对衍生品投资设定止损限额并严格执行[20] 长期投资 - 长期投资分为新项目投资和已有项目增资[24] - 长期投资需经初步评估、可行性分析、评审、审议等程序[25] 预算管理 - 对外投资实行预算管理,预算调整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28] 后续管理 - 期末应对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30] - 对外投资获取的收益应纳入会计核算体系,严禁设账外账[41] - 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核销需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通过[33] - 公司可在特定情况转让对外投资,需妥善办理相关手续[35] 信息披露 - 对外投资达到规定标准,需披露标的资产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39] - 购买或出售少数股权满足条件可免于披露审计报告[40] - 已投资衍生品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达公司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超1000万人民币需及时披露[41] -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及时披露并报备[41] -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在特定情形需披露进展[41] - 与专业投资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需披露相关情况并揭示风险[42] - 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在特定情形需披露进展[43] - 与专业投资机构有相关事项又购买其标的需额外披露相关情况[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