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航空(60388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采用公开选聘方式,通过公司官网等发布选聘文件[7]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审计费用与人员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1] 续聘与改聘 - 续聘可按情况不执行选聘程序,审计委员会需评价工作情况[11]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 审计委员会审议改聘议案需了解前后任情况并发表审核意见[14]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独立董事需明确发表意见[18]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6] - 变更需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17] - 对会计师事务所评估监督内容包括法规执行、选聘标准等[18]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应对多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如频繁变更等[19]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9] - 选聘时要审查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19] - 不再聘任分包转包审计项目及审计报告有明显质量问题的事务所[20][21] - 弄虚作假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将被依法处罚[22]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