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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航空(60388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吉祥航空吉祥航空(SH:603885)2025-09-22 10:00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2] - 采用直通和非直通两种信息披露方式[3] - 应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4] - 信息披露要公开、公正、公平,保证投资者获取信息权利平等[4]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7] - 应制定和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报交易所备案[8] 披露义务人及职责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会秘书、董事等多类主体[13] - 董事、高管应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和内容质量[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14] 定期报告披露 - 应在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21][24]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21][24][25] - 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应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最后期限[2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23]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进行业绩预告[23]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23]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申请[23]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24]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内容依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执行[25][26]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5]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5]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6]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担保除外)需披露[4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除外)需披露[40] 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涉案超1000万元需披露[42]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扭亏为盈等情形,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业绩预告[44] - 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扭亏为盈,需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44]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或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豁免披露相应业绩预告[4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无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进行业绩预告[44] -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需进行业绩预告[44] 可转换公司债券披露 - 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换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时公司应及时披露[47] - 投资者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达发行总量20%时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此后每增减10%履行同样义务[48] - 公司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约定付息日前3 - 5个交易日披露付息公告[48] - 公司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前3 - 5个交易日披露本息兑付公告[48] - 公司预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件满足的5个交易日前披露提示性公告[49] - 公司在满足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件当日决定是否赎回,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49] - 公司在满足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条件的下一交易日发布回售公告[49] - 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股东会通过决议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持有人回售权利[50] - 公司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结束的20个交易日前至少发布3次提示性公告[51] 其他事项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涉及权益变动或收购,公司知悉后及时发布提示性公告[51] - 公司刊登股权激励计划公告时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细披露激励对象相关情况[54] - 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后应每月披露一次破产程序进展情况[56]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时应及时报告并披露[59] - 除董事长、总裁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身体、工作安排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者预计达到3个月以上应及时报告并披露[59] 其他规定 - 公司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证监会规定,发行前公告[64]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6] - 控股子公司召开相关会议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68] - 公司可在4个信息披露时段发布文件,如交易日早间7:30 - 8:30等[69][70] - 公司董事等履行职责时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72]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74]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知晓人对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77]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公司将对责任人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