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60366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制度目的与原则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规范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2] - 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3][4] 管理对象与内容 - 管理对象有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6]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战略、法定披露等信息[7] 工作开展方式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 设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箱并专人负责[8] - 可在官网设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8] 会议要求 - 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特定情形必须召开[10] - 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11]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要求对方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2] - 接受调研形成书面记录,参与人员和董秘签字确认,可录音录像[13] 纠纷处理 - 支持配合投资者维护权益活动,纠纷可申请调解并配合[14]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工作,证券事务部为职能部门[16] - 其他部门、子公司及员工协助实施工作[16] 发言与协助 - 未经授权相关人员不得代表公司发言[17]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工作[17] 人员素质与档案 - 工作人员需具备相关素质和技能[17] - 建立健全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17]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