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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60366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灵康药业灵康药业(SH:603669)2025-09-22 09:45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由董事会提名并选举,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6] - 审议披露财务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7] 审计委员会权限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评估独立性、提聘请或更换建议[10] - 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计划、督促实施[8]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 - 公司为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