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担任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提名人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7]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8]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 任期届满前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补选[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2] - 下列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应披露关联交易等[14] 独立董事独立性管理 - 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6]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审计委员会规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下列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财务信息等[15] 专门委员会职责 - 提名委员会可就提名任免董事等提建议[1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就董事高管薪酬等提建议[17] - 未设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提建议[18] 其他规定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 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2]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2]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方式[22] - 董事等人员应配合履职,阻碍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2] - 履职涉及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自行申请或报告[22]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2]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3]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披露[23] - 不得从公司等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3]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灵康药业(603669)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