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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301607)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富特科技富特科技(SZ:301607)2025-09-22 09:1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系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为“富特科技”,代码为“301607”[2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5,420,399元,股份总数为5700万股[27][46] - 李宁川持股1471.9404万股,占比25.8233%,长高电新持股948.2632万股,占比16.6362%等[46] 发行股票相关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11日召开,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22]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52,822.22万元,发行对象不超35名[22][34][35]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36]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37] 历史数据 - 发行人前身富特有限2011年8月10日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41] - 2016年3月31日,富特有限经审计净资产为171,444,936.92元,评估价值为190,509,930.71元[43] - 2016年3月31日富特有限经审计净资产折合股份5,700万股,每股1元,多余列入资本公积[43] 合规情况 - 除姜桂兰与梁一桥的股份代持情形外,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程序等符合规定[48] -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有自主经营能力[4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等合法合规,主营业务突出[53]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知识产权等无权属纠纷[57][5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大合同内容和形式合法有效[5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侵权之债等情况[60] - 公司设立至今增资扩股程序合规,报告期内无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事项[61] - 公司章程制定和修改履行法定程序,现行章程符合规定[63] -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和议事规则健全,报告期内相关会议召开等合法有效[64] - 公司现任董事、高管任职资格符合规定,报告期初至今人员变化合规[6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税种税率等合法合规,依法纳税无重大处罚[67] - 公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符合环保要求,报告期内无相关处罚[68][69]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批准,用于主营业务,符合政策[70] - 报告期内公司受行政处罚不构成发行障碍,实控人等无重大诉讼等案件[73] -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完成准备工作,尚需审核和注册[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