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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能源(01671)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保能源天保能源(HK:01671)2025-09-22 09:04

提名委员会规则 - 工作细则2025年9月22日起生效[2] - 委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5] - 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每年至少审阅一次董事会人数、构成与组织结构[9] - 拟定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限制[10] - 公司提名董事标准构成提名政策[13]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主席可召开临时会议[1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可书面委托[1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主席有决定权[19] - 会议方式多样,必要时可邀请人员列席[19][20]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支付[20] - 会议有记录,报董事会审议,人员有保密义务[21] 其他 - 董事会相关部门负责前期准备[15] - 每年评估并披露董事投入和贡献[16] - 支持定期评估董事会表现[16] - 细则经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