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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能源(01671) - 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保能源天保能源(HK:01671)2025-09-22 09:00

审核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三名,为非执行董事,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5] - 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董事会任命[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审核委员会职责 - 年度审核外部审计机构表现并提报告建议[10] - 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10] - 审阅公司财务报表[9] - 每年至少与独立审计师召开两次会议[11] - 检查公司财务等系统并提完善意见[11] - 确保审计部和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协调[11] -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协商审计时间安排[17] 审核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在股东会前董事会会议前召开[21] - 会议通知及材料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2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可书面委托[2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票数相等主席多投一票[22] 其他事项 - 财务报告等经审核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0] - 审计部门由审核委员会领导,提供书面资料[15] - 工作经费列入公司预算,可聘专业人员[23]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 - 细则冲突按法规执行并修改报董事会[27] - 细则中英文版本差异以中文为准[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