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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002535) - 林州重机: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林州重机林州重机(SZ:002535)2025-09-22 09:00

证券投资 - 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投资前除披露外还需股东会审议[8]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 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 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2] 其他规定 - 风险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6] - 相关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8][11] - 项目办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总经理确认后报董事会[15] - 进行风险投资应按深交所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失职或违规将受处分[25] - 控股子公司风险投资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规定[25] - 参股公司风险投资对业绩影响大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 制度内容与规定冲突或有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27]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2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