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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002535) - 林州重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林州重机林州重机(SZ:002535)2025-09-22 09:00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规定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20] - 会前三天通知委员,全体同意可不限通知时限[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20] - 会议记录等保存10年[22] 审计工作监督 - 每季度至少听一次内审报告,每年至少审阅一次[12] - 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并报告[12] - 监督评估内外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审机构[7][8][9] 财务信息审核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提意见[7][11] 细则相关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6]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