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能源(01671) - 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委员会基本信息 - 工作细则于2025年9月22日起生效[2] - 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占多数[5] - 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薪酬委员会职责 - 研究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考核标准等[8] - 按绩效评价标准对人员进行评价[16] - 根据评价结果及政策提报酬和奖励方式报审议[16] 薪酬审议流程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高管报董事会批准[9]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方案[9] 日常运作 - 人力资源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提供数据[12] - 每年审计报告出具后一个月内,人员作述职和自评[13]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在年度股东会前的董事会定期会议前召开[15]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7] - 赞成反对票数相等时,主席多投一票[17] - 必要时可邀请人员列席,讨论相关议题时当事人回避[18][19]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审议[20] - 出席和列席人员有保密义务[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