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与股本 - 公司以天保电力2016年11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177,847,549.41元为基础,按65%折股比例折合115,600,907.00股,于2017年2月28日发起设立[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9,920,907元[10]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普通股11560.0907万股,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认购10960.6538万股,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认购599.4369万股,出资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24] - 公司已发行4432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占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27.7137%,于2018年4月27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5] - 2020年7月29日,发起人115600907股内资股转为境外上市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上市后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59920907股,均为境外上市股份[25] 股份管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9] - 公司可通过向不特定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增加资本[31][3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且有不同处理要求[37][3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按持股份额获股利等分配,可参与股东会表决等[5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就董高违规致损请求起诉[53][54] - 股东对违法决议有权请求认定无效,对违规决议可60日内请求撤销[52]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59] 股东会 - 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时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5]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7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7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7] 董事会 - 董事会成员任免和报酬支付方法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10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3名,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两次为定期会议[130][141] - 董事长、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43] - 董事会批准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购买出售资产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事项[13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一个会计年度内需公布2次财务报告[180][18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5] - 公司股利分配由股东会普通决议授权董事会实施,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188][190] 其他 - 公司党支部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领导班子成员一般3至5人,设党支部书记1名[110] - 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比例安排,纳入年度预算[112]
天保能源(01671)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