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集团(06090) - 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
BUTONG GROUP 不同集團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公司」) 審計委員會-職權範圍 1. 成員 2. 秘書 3. 會議 1 1.1 公司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須由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成立,且至少須 由三名成員組成。 1.2 審計委員會成員須僅由非執行董事組成,當中過半數成員須為公司獨立非執 行董事及至少一名為具備合適專業資格或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長的獨立非 執行董事。 1.3 審計委員會主席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由董事會委任。 1.4 倘審計委員會亦包括非執行董事,則公司現有核數公司前合夥人於(a)不再為 該公司合夥人之日;或(b)不再於該公司享有任何財務利益之日(以日期較後 者為準)起計兩年期間不得出任審計委員會成員。 1.5 審計委員會成員的委任期限須由董事會於委任日期決定。 2.1 審計委員會秘書須由公司秘書擔任。 2.2 審計委員會可不時委任其他任何具備合適資格及經驗之人士為審計委員會秘 書。 3.1 審計委員會每年最少須舉行兩次會議。公司之外聘核數師如認為有需要,可 要求舉行會議。 3.2 任何會議舉行之前須作出適當通知,除非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一致通過豁免 該通知。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