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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涛车业(301345)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涛涛车业涛涛车业(SZ:301345)2025-09-19 12:17

会议召开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提前14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6][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7]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非董事总经理和秘书应列席[12] 委托出席原则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有多项原则,一名董事不超两名委托[13][14] 表决规则 - 董事会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或现场举手[17] - 一般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等需出席2/3以上董事同意[18] - 特定情形董事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通过可决议,不足3人交股东会[19] 议程文件与通知 - 定期会议议程及文件至少提前三日送交董事[10]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提前3日书面通知,不足3日顺延或获董事认可[10] 董事会办公室 - 董事会下设办公室,秘书或代表兼任负责人并保管印章[3][4] 会议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5] 董事履职要求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或12个月未出席超半数需书面说明披露[26] 规则生效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H股上市日生效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