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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涛车业(30134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涛涛车业涛涛车业(SZ:301345)2025-09-19 12:17

信息披露时间 - A股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0] - H股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3个月内披露[10]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13] 财务报告审计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必须审计[11] 募集资金审核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年度审计时对其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12] 信息披露原则 - 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5] - 内幕信息披露前,知情人不得违规操作[5] - 依法披露信息报送指定交易所,发布时间不先于指定媒体[5] - 不得用新闻发布代替报告、公告义务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6] - 可自愿披露相关信息,遵守公平披露原则[7] 需披露的股权及股东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6][19][3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3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发通知[22]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在原定日期至少2个交易日之前发通知[22] - 股东会召开前10日股东提临时提案,公司2日内发补充通知[22] 其他需及时披露事项 - 董事会决议涉及特定事项或重大事件及时披露[22]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披露临时报告[16] - 开展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披露临时报告[16]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有影响书面告知公司[17] - 变更名称、注册资本等立即披露[17] - 控股、参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履行披露义务[20] 交易及合同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及时披露[2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满足一定条件及时披露[2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满足不同标准及时披露[27] - 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及时披露[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披露[30]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35] - 营业用主要资产状况变化超总资产30%披露情况及影响[36] - 重大合同(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等)满足条件需披露[38] 信息管理与制度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管理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负责人[4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及信息披露文件保存10年[44]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门定期向董事会报告[47] - 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47] - 信息发布经制作、审核、报送、公告等程序[48]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开展活动[49] - 投资者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董事会秘书全程参与[49]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5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52] - 制度于2025年9月发布[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