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30134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控股子公司定义与设立 - 控股子公司含独资和与其他方共同出资设立,后者要求公司控股超50%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等[2] 重大事项管理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需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6] 人员管理 - 公司可推荐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候选人,财务负责人受公司财务部业务指导和审计部监察[8] - 控股子公司应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报备公司人事管理部门[22]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进行考核并奖惩[23] 财务与会计管理 - 控股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遵循相关制度,与公司实行统一会计制度[10] -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或互相担保[12] 投资项目管理 - 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决策需经可行性论证、经理办公会讨论、公司审核同意及履行相应审批程序[14] - 获批准的投资项目按批准投资额控制,控股子公司每季度至少向公司汇报一次进展[15]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适用于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17]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审计部负责执行[20]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规定执行,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