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博精工(87357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经2025年9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管理原则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10] 沟通与职责 - 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方式有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等多种[1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是专职部门[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14] 工作要求 - 公司应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保证线路畅通并及时反馈[16]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利用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活动[17] - 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7]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18] - 公司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通知[19]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编制记录并及时披露[19] 人员与档案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员工须具备品行、知识、沟通等条件[20][21] - 公司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23]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24] 信息披露与协助 - 公司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违规泄露需公告[25] - 公司其他职能部门等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2] 培训与报告 - 公司应以适当形式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27] - 公司发布应披露重大信息须向北交所报告并披露[28] 纠纷解决 - 公司应在章程中明确投资者纠纷解决机制[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