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博精工(87357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坤博精工坤博精工(BJ:873570)2025-09-19 11:47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经2025年9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关系及交易规定 - 关联关系包括股权、人事、管理及商业利益关系,应实质判断[4]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5]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原则,定价不偏离市场公允标准[12] 信息告知与名单管理 - 公司董事等应告知公司关联方情况[10] - 公司应建立并更新关联方名单,确保真实准确完整[10] 关联交易表决 - 公司股东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3] - 股东会涉及关联交易的决议需经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14] - 董事会对与董事有关联关系的决议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回避后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定价标准 - 市场价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或收费标准偏离值不超过5%[20] 审议披露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除担保外)应报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2]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应报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2] - 公司拟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未达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经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生效(董事长本人或近亲属为关联方除外)[24]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4] 日常关联交易 - 每年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可在披露上一年年报时对本年度进行预计[24]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前合理预计本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按规定提交审议,超出预计金额需履行相应程序并披露[1] 交易金额计算 -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出资额作为关联交易金额;参股公司关联交易以交易标的乘参股或分红比例后数额适用规定[1] - 公司进行“提供财务资助”等关联交易,以发生额为披露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1]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 子公司关联交易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公司关联交易披露[2] 公告内容与豁免 - 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董事会表决等多项内容[2] - 公司因公开招标等导致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可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相关义务[3] - 公司与关联方的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如现金认购发行品种等[3] 制度解释与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