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知行集团控股国际有限公司[1] - 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 开曼群岛[1] - 公司股本为 5 亿港元,分为 500 亿股每股面值 0.01 港元的普通股[2] 组织章程与决议 - 第二份经修订及重列之组织章程细则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生效[4] - 特别决议案需由有表决权的股东以不少于四分之三之多数票通过[15] 股本管理 - 公司可按普通决议案增加资本、拆分股份、合并资本等[20][21] - 公司可按特别决议案减少股本、资本赎回储备或其他不可分配储备[21] - 公司未发行股份由董事会处置,不得折价发行[25] 股份相关 - 若股份催缴款项未在指定付款日支付,未付款部分需按董事会厘定的每年不超 20%的利率支付利息[32] - 公司出售有留置权的股份,需在发出相关通知后 14 个净日期满时进行[30] - 到期未支付催缴股款,董事会发 14 个净日通知,未遵从可充公股份[34] 股东登记与权益 - 公司以一份或多份簿册构成股东登记册,登记股东信息[38] - 股东登记册及分册每个营业日至少开放 2 小时供查阅[38] - 股息权益支票或股息单连续两次未被兑现,公司可终止邮寄[45] 股东大会 - 股东周年大会须在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 6 个月内举行[48] - 股东持有不少于公司已缴足资本(不包括库存股份)十分之一(有表决权)可要求召开特别大会,大会须在请求书递交日期后 2 个月内举行[49] - 股东大会法定人数为具有表决权且亲自、委任受委代表或由结算所委派作为授权代表或受委代表出席的 2 名股东[54] 董事相关 - 除非公司在股东大会另有决定,董事人数不得少于 2 名,无上限限制[78] - 公司可通过普通决议案推选人士成为董事,填补临时空缺或作为增补中[78] - 股东可通过特别决议案在董事任期届满前罢免董事[80] 董事会权力 - 公司业务由董事会管理及经营,董事会可行使法规或细则未规定由公司在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97] - 董事会可设立地区或当地董事会或机构管理公司事务,授予其权力并可任免相关人员[98] - 董事会可行使权力为公司筹集或借贷资金,抵押或质押公司业务、财产等并发行证券[100] 高级人员 - 公司高级人员包括至少一名主席、董事及秘书,以及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人员,高级人员获董事厘定酬金[105][106] - 秘书及其他高级人员由董事会委任,可委任两名或以上联合秘书及助理或副秘书,秘书须参与股东会并记录[106] 股息与储备 - 公司可在股东大会宣派股息,但不得超董事会建议数额,股息可从溢利、储备、股份溢价账等资金中宣派及派付[119] - 董事会须设立股份溢价账,并将公司因发行股份所付溢价数额存入该账户[124] - 若公司行动使认股权证认购价降至低于股份面值,需设立认购权储备,其金额不得低于需拨作资本的额外股份面额[131] 审计与通知 - 股东在股东大会委任核数师,任期至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136] - 公司账目至少每年审核一次[136] - 公司发出或送交的通知或文件须为书面或电子形式,可通过多种方式发出或发布[138][139] 清盘与其他 - 董事会有权代表公司向法院申请清盘,公司清盘决议须为特别决议案[144] - 公司财政年度结束日为每年三月三十一日,除非董事另有决定[150] - 删除、更改、修订及新增细则,更改组织章程大纲条文或公司名称须经股东特别决议案批准[152]
知行集团控股(01539) - 经修订及重列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