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603332)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基本信息 - 报告期为2022 - 2025年6月[8] - 本次发行为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8] - 发行人由龙杰有限整体变更而来[6] - 控股股东为张家港市龙杰投资有限公司[6] - 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 发行情况 - 发行股票面值1.00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票面金额[20]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本次发行,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15] - 发行对象为邹凯东一人,不超35名投资者,认购股票36个月内不得转让[26] 合规情况 - 公司具备本次发行主体资格,发行相关事项无实质性法律障碍[70] - 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符合规定,审计报告无否定、无法表示或重大保留意见[22]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形[23] 资产与业务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保持独立[30] - 公司合法拥有主要财产,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抵押用于担保银行贷款[45] - 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拟进行的重大资产置换行为[51] 治理与运营 -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近三年稳定,变动履行必要法律程序[58] - 公司最近三年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符合规定,享受优惠和补助合规[60] -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实施无法律障碍[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