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2] - 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3] 章程修订要点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6]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在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8] -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8]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1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情形新增将股份用于转换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1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应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1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且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2]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3]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7] - 公司拒绝股东查阅会计账簿请求,应自股东提出书面要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1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8]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等向法院诉讼[20]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0]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全资子公司相关问题依法诉讼[2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8]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8]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29]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资产负债率超70%须经股东会审议[29] - 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29] - 年度股东会需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3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修订后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一人[73] - 董事会决定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合并净资产值10%的投资项目(不含土地)[78] - 董事会决定购置金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合并净资产值35%的土地[78] - 董事会对出售资产、股权转让的权限为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合并净资产值的10%[81]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2]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2]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3]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3]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93]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6]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7]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08] 其他事项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3] - 债权人接到公司合并或减资通知,30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112][113][114]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股东持股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股份[11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在公司经营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6]
中储股份(600787) -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