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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电力(600578) - 京能电力:《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拟修订稿)
京能电力京能电力(SH:600578)2025-09-19 09: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2年1月15日首次发行1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6,694,621,015元[8] - 公司经营期限为50年[8] 股份相关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73,360,000股,多次变动后已发行6,694,621,015股普通股[14][15][16]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股东权益与规定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23]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股票买卖6个月内收益归公司[23]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应30日内执行[25] 股东会与决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5] 党组织设置 - 公司设立京能电力党委和纪委,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一人担任,配专职副书记[76] 董事与高管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80]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三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87]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20]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报送年度财报等[12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7]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40%[129]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38]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