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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有为(6032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天有为天有为(SH:603202)2025-09-19 09:31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出现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9] 临时股东会流程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十日内需反馈是否同意召开,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2]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百分之十[15]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二日内发补充通知并提交审议[18]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通知[22] - 股东会通知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2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9]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9]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2] 主持规定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若无法推举,由出席会议股东推举一名股东主持,若股东无法主持,由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主持[35]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股东会,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35]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36] 决议与实施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2]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9] - 每位董事候选人除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外应以单项提案提出[1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 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网络或其他方式表决时间及程序[22]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拒绝[3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 - 公司与董事等以外的人订立管理合同,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不得进行[47]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5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53] - 本规则所称“以上”“以内”包含本数,“过”“超过”等不含本数[58]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