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为(603202) -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每年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出具报告[8] - 内部审计部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三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8] 审计报告与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不低于十年[11] - 审计终结后10日内提出审计报告初稿,被审计单位5日内反馈意见[13] 申诉与责任追究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有异议可在5日内向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诉[14] - 上市公司将内控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21] 独立性与工作范围 - 内部审计部门应保持独立性,审计人员不得有关联关系[5] - 内部审计部门以业务环节为基础,涵盖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环节[9]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内审部门在重要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6][17][18] - 董事会据内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评估意见[16] - 董事会据内审评价报告出具年度自评报告[20]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和考核[23] - 违规行为责令纠正并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移交司法[23] - 董事会可修改本制度,制度按法规和章程执行并自审议通过生效[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