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2,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独立董事占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2,由其任召集人[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 - 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不得任职[10]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等条件之一[11]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3]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5]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6]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23] 独立董事职权与工作要求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1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2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26]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0] - 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32]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特别职权,行使前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董事会会议前可与秘书沟通,董事会应反馈落实情况[23]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资料要求 - 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5]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3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38]
聚辰股份(688123) - 聚辰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