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情况 - 发行价格为9.17元/股[5] - 初始发行规模30,681,823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发行总股数扩大至35,284,096股[9] - 发行后总股本由122,727,291股增加至127,329,564股,发行总股数占比27.71%[9] 时间节点 - 2024年3月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相关议案[6] - 2024年3月22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6] - 2025年3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延长授权和决议有效期议案[6] - 2025年3月20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授权和决议有效期议案[7] - 2025年8月11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4,602,273股,占初始发行股份15.00%[5] - 2025年8月20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9] 募集资金 - 初始募集资金28,135.23万元,增加4,220.28万元,最终募集资金32,355.52万元,净额28,071.72万元[10] -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增加募集资金总额4,220.28万元,净额4,220.24万元[15] 战略投资者 - 战略投资者实际获配股数合计6,136,364股,延期交付4,602,273股[12] - 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12个月,自2025年8月20日起算[12] 其他 -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获得[11] -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为增发,总量4,602,273股[13] - 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为0股[14] - 发行人超额配售选择权相关事项获内部决策机构批准,实施符合要求和规定[16] - 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规定[16]
宏远股份(920018) - 北京市微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