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4][1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15] -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4] - 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的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在会计等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不得被证监会行政处罚[10]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不得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表决权股东可提候选人[9]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1] 独立董事辞职与免职 - 不符合条件或不适宜履职应1个月内辞职,否则董事会2日内启动免职程序[12] - 因辞职致人数不足或无会计专业人士,辞职报告补选后生效,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2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联名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公司协助职责 - 指定证券部和专人协助履职,董秘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3]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3]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3]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10年[23] - 履职时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24] 费用与保险 - 履职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4]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4] - 可为独立董事买责任保险降低风险[24] 制度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实施[27]
志邦家居(603801) - 独立董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