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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00201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传化智联传化智联(SZ:002010)2025-09-19 08:3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2]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8] 股东会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0] 表决相关 - 选举董事在特定情形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0]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23]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1]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21] 其他 - 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3]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内容[22]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0] -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相关事项需关注[25] - 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5]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得与特定人员订立业务管理合同[26]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存在问题的股东会决议[27]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2]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