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化智联(00201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是公司关联人[4]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应及时披露[8]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交易应及时披露[8]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交易应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及股东会审议[1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2] - 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13] - 股东会可聘请专业人士对关联交易出具意见[14] 股东会表决 - 关联交易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5] 制度相关 - 制度受中国法律及《公司章程》约束[17]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