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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尼雅(600084) -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中信尼雅中信尼雅(SH:600084)2025-09-19 07:45

公司股份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2372683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2] 股东会与董事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6]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105][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4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60][5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61]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6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6][6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