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云钛业(30089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7]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5][7]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8] 信息披露要求 - 规定时点或期间内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0] - 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1]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2] - 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2] 监督与违规处理 - 董事会秘书及办公室每季度检查买卖股票披露情况[11]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6]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7] - 情节严重对责任人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1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19] -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19] - 制度所属公司为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9月19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