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云钛业(30089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方[4][5]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对外投资等[7] 审议规定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和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相关审议[10] - 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11]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审议[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审议规定[12] 担保与表决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14]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投票表决,股份数不计入总数[19] 其他规定 - 未获事前批准的关联交易应60日内履行程序[17] - 未获批的关联交易不得执行,已执行的公司有权终止[17] - 达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人某些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某些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19] 名单与保管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0]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10年[20] 制度说明 - 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22]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