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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翔股份(603112)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翔股份华翔股份(SH:603112)2025-09-18 10:45

会议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2] 可转债发行 - 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752.00万元[4][20] -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六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5]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7] - 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8] - 当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0%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10] - 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形: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含130%);或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13] - 有条件回售条款触发情形: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14] -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召集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等[19] - 到期赎回: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12] - 转股后不足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五个交易日内现金兑付及支付对应当期应计利息[12]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具体比例发行前协商确定[16] - 可转债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13]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约定行使回售权一次[15] - 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票与原股票在股利分配上享有同等权益[16] 资金用途 - 核心零部件产能提升及产业链延伸项目投资总额116,261.9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05,752.00万元[20]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20] 其他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但将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22] - 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22]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22] - 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指定专项账户[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