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翔股份(603112)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可转债发行 - 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752.00万元[3][19] - 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六年,每年付息一次[4]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6]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7] 转股及赎回回售 -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董事会有权提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9] - 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等为有条件赎回情形[12] - 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为有条件回售情形[13] 资金用途 - 核心零部件产能提升及产业链延伸项目投资116261.92万元,拟用募集资金105752.00万元[20] - 智能家居零部件产能提升项目投资55308.58万元,拟用募集资金51245.00万元[20] - 汽车零部件产能提升项目投资44810.75万元,拟用募集资金43192.00万元[20]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项目投资25000.00万元,拟用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20] 其他 -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有效期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21]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需经上交所审核、证监会同意注册[22]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12个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