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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瑞矿业(600714) -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金瑞矿业金瑞矿业(SH:600714)2025-09-18 10:0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6名非独立董事[4]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董事会权限 - 决定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下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6] - 决定交易金额5000万元以下的收购出售资产等行为[7] - 决定金额2000万元以下的对外担保等事项[7]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11]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12]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通知[14]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电话召开[20] - 表决一人一票,计名和书面表决[24]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25] - 特定情形董事应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5] 其他规定 - 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可先通知出审计报告草案,决议后再要正式报告[27]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7]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暂缓表决[27] - 会议记录应含届次、时间等内容,与会董事签名确认,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9][30]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