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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科工(301058)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中粮科工中粮科工(SZ:301058)2025-09-18 08:31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与对象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事务管理部负责具体事务[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其他相关机构[11] 沟通方式与内容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会议、一对一沟通等[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内容包括披露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经营管理信息等[12] 活动时间规定 - 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应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6]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6] 业绩说明会要求 - 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通知,时长不少于二个小时[17] 报告发表规定 - 委托分析师发表报告应注明“本报告受公司委托完成”[21] 其他规定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特定情形应向投资者公开致歉[22] - 公司应做好股东会安排组织工作,为中小股东创造参会条件[23] - 公司应配备信息披露通讯设备,设投资者咨询电话并公告变更[18]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9] - 公司可设公开电子信箱与投资者交流,整理重要问答刊载[20] - 公司可在必要时举办推介会议,高管及保荐代表人出席[20]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尽量公开,可网上直播并提前通知[21] - 公司可收集中小投资者问题并在活动上网络答复[21] - 活动可采取网上互动,投资者网络提问公司网上作答[21] - 活动可邀请媒体记者参加并客观报道[21] - 活动前确定可回答范围,涉及未公开信息拒绝回答[22] - 活动结束后及时披露主要内容,在网站设信息平台[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