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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科工(301058)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中粮科工中粮科工(SZ:301058)2025-09-18 08:31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具体事宜,负直接责任[71]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72]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6]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6]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有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期报告符合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8][19]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8]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41]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公司应在披露定期报告时说明[43]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9]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达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需及时披露[3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需及时披露[34] - 公司可免予履行关联交易相关义务的情况包括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36] 担保事项披露 -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事项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1] - 公司披露提供担保事项,需披露截止披露日对外担保总额及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以及分别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4]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38] - 公司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达标准适用相关披露规定[38] 回购股份披露 - 公司股东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 公司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应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50] - 采用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公司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公告[52] 可转换债券披露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数额累计达开始转股前已发行股份总额10%时,公司应及时报告披露[54] - 投资者持有公司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达发行总量20%时,应在两交易日内报告公告[54] - 持有20%及以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所持比例每增减10%,应在两交易日内报告公告[55] 其他披露要点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自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公司出现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知悉被立案调查或提起公诉时及时披露,其后每月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59] - 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一亿元应及时披露[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