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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制药(00234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精华制药精华制药(SZ:002349)2025-09-18 08:0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3]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13] - 董事和高管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15] 交易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管及配偶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4]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应在新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7]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8]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满1年后,董事和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2] - 上市未满1年,董事和高管新增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3] 减持相关规定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4] 其他事项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后生效[17] - 制度于2025年9月发布[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