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科技(688355)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委员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委员提议召开,提前3天书面通知[10] - 至少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至少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至少十年[12] 薪酬方案实施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8]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8]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