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电力(600101) -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5]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8]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11]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13]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15] 委托出席 - 书面委托书提前1日送达董事会秘书[16]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18] 表决规则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书面等方式[20] - 提案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22] - 提供财务资助等须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3] 回避表决 - 董事回避表决有三种情形[24] - 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25] 提案要求 - 议案预先提交董事会秘书[27] - 提案内容合法、有明确议题和事项、书面提交[27]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28]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30] - 会议记录含日期等内容,现场会议董事签名,保存不少于10年[31] 决议责任 - 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字负责,违法致损参与董事赔偿[32]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10年以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