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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电力(600101) -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明星电力明星电力(SH:600101)2025-09-17 11:1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10]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5][17]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 延期、取消与地点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9]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股东会决议,选举非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8] - 采用累积投票制时,出席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每个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28] 投票规则 - 差额选举中,若两名董事候选人所得股权数相同且只能一人当选,需再次投票[28] - 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投票,超量投票视为无效[28]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按全部股东账户下相同类别股份总数计算选举票数[28]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2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0]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32]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0]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 利润分配 - 公司应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34]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存在程序或内容问题的股东会决议[36] 授权通过比例 - 普通决议事项的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9] - 特别决议事项的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议事规则 - 本议事规则于股东会表决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原议事规则同时废止[42] - 本议事规则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按规定执行[42] - 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42]